J9股份发展有限公司已完成多类轨道交通牵引供电、机场供配电及港口岸电工程, 具备完善的设计与运维体系,项目可用率保持在 99.995%。公司以 EN50163、 IEC61850、IEC80005 等标准为依据,持续提升 J9.com平台 的工程数据能力。

文章来源:小编 更新时间:2026-01-15 00:14: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不会对相关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1、2026年1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进行了审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6年1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杨琨先生、闫世锋先生、王辉先生、黄朝祯先生、吴文思女士、林松先生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并通过此项议案。
条的规定,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中,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商品、公司与上海积塔半导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达到股东会审批标准,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累计交易额度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权限。
1、2025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尚未经审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经审计后将后续披露。
2、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关联交易的预案》:公司与中电财务进行金融合作形成的资金结算余额的上限为15亿元人民币,中电财务按照信贷规则提供给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的上限为15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为2024年4月25日至2027年4月24日。详见《上海贝岭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3)。
3、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锐能微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和《中电长城大厦写字楼物业服务合同》,向其承租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发路3号的中电长城大厦A座南塔中区11-12层的房产作为研发办公场地,租金4,501 2023 4
月1日至2029年3月31日。根据合同约定“合同第一个三年履行期完毕(即2026年3月31日)前一个月,合同双方均不提出书面异议且经双方履行内部审批程序通过后方可执行下一个三年服务期。”,公司将于2026年3月31日前重新履行内部审批程序,预计2026年度子公司深圳市锐能微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租房屋的金额为750万元。另,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长2026 450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人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租房屋的总金额为1,200万元。
4、中电化合物半导体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天晶科(宁波)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应用产品与应用 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 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 环保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 五金交电、照像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房屋修缮 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 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情形,中国电子为公司的关联方。
集成电路产品的研究、开发和销售,电子元器件、微电子器件及其电子产品的开 发、销售,软件信息系统、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应用系统、电子设备与系统的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 停车场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情形,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 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是上海积塔半导体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比例为35.51% 上海积塔半导体有限公司系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董事长杨琨先 生自2024年6月至2025年3月在上海积塔半导体有限公司担任资深执行副总经理、 自2024年8月起在上海积塔半导体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自2025年3月起在上海积塔 半导体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 第二款第(三)项、第五款之规定情形,上海积塔半导体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
集成电路和半导体芯片的制造、针测、封装、测试及相关服务;与集成电路有关 的开发、设计服务、技术服务与咨询、光掩膜制造;在国内外销售公司产品及就 公司产品提供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上海积塔半导体有限公司100%控股上海先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华大半导体 有限公司是上海积塔半导体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比例为35.51%,上海 先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系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五款之规定情形,上海先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 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 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积塔半导体有限公司100%控股上海积塔创能半导体有限公司。华大半导体 有限公司是上海积塔半导体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比例为35.51%,上海 积塔创能半导体有限公司系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五款之规定情形,上海积塔创能半导体有限公 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制 造;集成电路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 电子元器件制造;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与北京确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电子,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情形,北京确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集成电路芯片测试、晶圆减薄划片、芯片封装测试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转让;集成电路芯片测试;晶圆减薄划片;芯片封装测试;晶圆测试设备零部件 设计、开发、批发;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通讯设备(不含大功率无绳电话 和卫星地面接收系统)租赁;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 制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浙江确安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电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情形,浙江确安科技有限公 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技术推广服务;软件设计;产品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集成电路设计;出租办公用房;软件开发;销售电子产品。(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与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电子,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情形,北京华大九 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专 业设计服务;科技中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上海华大九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电子,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情形,上海华大九 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制造集成电路卡模块、集成电路卡;设计及维修集成电路卡模块、集成电路卡 电子产品及电子计算机应用系统、电子系统工程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销售集成电路卡模块、集成电路卡、磁卡、条码卡 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五金交电、电子元器件;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 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 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 外);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与中电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电子,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情形,中电智能卡有 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一般项目: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科技中介服务;进出口代理;货物进 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会议及展览 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 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企业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讯设 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 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设备销售;家具销售;电子 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 批发;鞋帽零售;日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制品销售; 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 针纺织品销售;刀剑工艺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草及相关制品销售;林业产品 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 品);航空商务服务;票务代理服务;酒店管理;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旅 客票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消毒器械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与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电子,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情形,中电商务(北京 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开发、设计、委托加工和销售半导体集成电路及系统产品,在集成电路、微电子 半导体器件、计算机软硬件、无线电、信息及电子工程、电子传动及自动控制系 统等相关领域的研发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从事货物与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上海华虹集成电路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电子,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情形,上海华虹集 成电路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
一般项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设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 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 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计 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 口;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小华半导体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电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情形,小华半导体有限公司为 公司的关联方。
互联网信息安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计 算机系统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销售通讯设备、电子 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会议 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广告;出版物零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出版物零售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电子,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情形,奇安信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商用密码产品生产;通信设 备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 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软件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 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网 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 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地 理遥感信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字技术服务;计算机及通 讯设备租赁;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商用 密码产品销售
公司与广州鼎甲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电子,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情形,广州鼎甲计算 机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 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 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自主展示 (特色)项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软件外 包服务;软件销售;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 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通讯设备销售;数据 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 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通信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 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消防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机 械设备销售;节能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 可的商品);网络设备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 护服务。
公司与上海浦东软件园汇智软件发展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电子,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情形,上海 浦东软件园汇智软件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151号招商局前海经贸中心一期A座 2001
一般经营项目: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光电产品、半导体、太阳能产品、仪表 配件、数字电视播放产品及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信息技术的开发;计算机、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在网上从事商务活动 及咨询业务(不含限制项目);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 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电子,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情形,深圳中电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 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半导体分立器 件(含抗辐射加固器件)及其电子元器件组件、模拟集成电路、半导体功率模块 光电子元器件的设计、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电子材料、光伏电子产 品、新能源、半导体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房屋、设备租赁及管理;互联网平台推 广服务。)
公司与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七三厂)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 国电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 定情形,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七三厂)为公司的关联方。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1800号1栋22-23层2201 号、2301号
设计、开发、生产(另设分支机构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销售电子产品、电子 元器件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信息系统集成;公共安全技 术防范工程、通讯工程的设计及施工(涉及资质许可证的凭相关资质许可证从事 经营);开发、销售软件;(以上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电子,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情形,成都华 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 算机及系统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电子 产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单登记服 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装卸 搬运;企业管理咨询;报关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 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与广东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电子,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情形,广东亿安仓 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软件、硬件、终端及其外部设备、网络系统及系统集成、 电子产品及零部件、金融机具、税控机具、计量仪表、安防产品、移动通讯设备 无线电话机(手机)、通信及网络产品、数字音视频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及售 后服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和咨询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 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 报);自营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营登证字第49号文执行);房屋、设备等固 定资产租赁(不含金融租赁);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业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 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
营。)许可经营项目:计算机软件、硬件、终端及其外部设备、网络系统及系统 集成、电子产品及零部件、金融机具、税控机具、计量仪表、安防产品、移动通 讯设备、无线电话机(手机)、通信及网络产品、数字音视频产品的生产、加工 经营自行开发的电子出版物、零售各类软件及电子出版物。
公司与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电子,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情形,中国长城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j9股份有限公司j9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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